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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江北区遴选公务员9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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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市公务员工作暨学习贯彻座谈会精神,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组织实施2019年度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本次共遴选公务员90名,具体职位见《2019年度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重庆市内除江北区外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现任岗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报名相关时间计算。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除公告有明确规定的之外,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需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年龄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83年6月17日(含6月17日)以后出生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88年6月17日(含6月17日)以后出生的。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表》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遴选职位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向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以下简称“江北区委组织部”)提供相关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审查合格同意后,报考人员方可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上述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未按规定要求向江北区委组织部提交申请的,视为专业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

(二)网上报名

1.诚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期间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遴选职位表》,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9:00至6月19日17:00。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北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s://www.cqjb.gov.cn/qzzb)点击“遴选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全面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3.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未通过。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6月20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2019年6月20日17:00之后,电子照片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是否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每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名额。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5.打印报名信息表。照片审核通过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19年6月27日9:00至6月2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7.打印推荐表。报考人员填报职位后,应及时下载并填写打印《2019年度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县(自治县)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表的格式不得改动。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内容。笔试由江北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江北区委组织部网站相关栏目查询笔试成绩。

4.成绩要求。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面试规定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报考人员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和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可于笔试成绩公布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北区委组织部网站相关栏目查询。

3.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人事档案中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参加公开遴选和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附件4)以及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无故放弃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递补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缺额的,其缺额在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轮次最多3次。经递补未达到面试比例的,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不低于1:1(含1:1)的,可继续遴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低于1:1的,可递减该遴选职位名额至1:1继续遴选。

5.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比例。同一职位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为2:1。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达不到2:1、但不低于1:1(含1:1)的,可继续遴选;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低于1:1的,可递减该遴选职位名额至1:1继续遴选。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分值为100分。

4.面试注意事项。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5.公布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低于2:1(不含2:1)的职位,该职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日在面试地点张榜公布,考生可于面试结束当日20:00后在江北区委组织部网站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同一职位遴选名额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结构化面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2.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江北区委组织部统一指定。

3.体检要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实施。报考人员或者遴选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4.递补规定。体检出现缺额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

2.时间和地点。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要求。在江北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下,各遴选机关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验学历学位,核实公务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4.递补规定。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拟遴选人员。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

2.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人员确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任职。在报考职位规定的职务及其对应的职级范围内,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本次遴选人员须自愿在江北区服务五年以上。

七、其它

江北区委组织部对遴选机关和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江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67756211023-67735097

监督电话:023-67707607

附件:

1.2019年度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19年度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4.参加公开遴选和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

附件1-4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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